3月7日15时许,桃源县三阳镇河道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人员向派出所报案:称住在河道边的妇女邹某以施工方在其大门对面的河堤上挖“立柱坑”影响她家风水为由,手拿锄头站在“立柱坑”强行阻碍工人施工。
接警后,三阳派出所所长丰道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情况,并赶赴现场,和相关干部一起做劝说工作。民警到达现场后,邹某仍不听劝阻,致使施工停滞近3小时。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,民警强行将该妇女传唤到公安机关。
根据邹某的违法事实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。
3月7日15时许,桃源县三阳镇河道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人员向派出所报案:称住在河道边的妇女邹某以施工方在其大门对面的河堤上挖“立柱坑”影响她家风水为由,手拿锄头站在“立柱坑”强行阻碍工人施工。
接警后,三阳派出所所长丰道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情况,并赶赴现场,和相关干部一起做劝说工作。民警到达现场后,邹某仍不听劝阻,致使施工停滞近3小时。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,民警强行将该妇女传唤到公安机关。
根据邹某的违法事实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