涂饰工程验收标准
1、应站在距墙1.5m处观察,无砂眼、咬色、流坠、色差、透底等。
2、应涂饰均匀、粘结牢固、不得漏涂、透底、起皮和反锈。
3、油漆表面质量检查:
(1)不允许有脱皮、漏涂。
(2)普通级:大面不允许有透底、流坠、皱皮;中级:大面和小面明显处不允许有透底、流坠、皱皮;高级:不允许有透底、流坠、皱皮。
(3)普通级:表面应光亮、均匀一致;中级:表面应光亮、光滑、均匀一致;高级:表面应光亮足、光滑无挡手感。
(4)颜色一致,刷纹通顺;高级的颜色一致,无刷纹。一般情况下,基层处理后,刷硝基漆8-12遍,刷聚脂漆3-6遍。
(5)清漆涂刷质量及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:
要求:木纹清晰、棕眼刮平;平整光滑;裹楞、流坠、皱皮大面无,小面明显处无;颜色基本一致,无刷纹;不允许有漏刷、脱皮、斑纹。
验收方法:应在涂料实干后,正视目测或用手感觉。
(6)混色漆涂刷的质量要求及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:
要求:透底、流坠、无大面皱皮,小面无明显处;平整、光滑均匀一致;无大面分色裹楞,小面允许偏差不大于2mm;颜色一致,刷纹通顺;不允许有漏刷、脱皮、泛锈。
验收方法:应在涂料实干后,正视目测或手感,允许偏差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测量,分色线装饰线在5米的长度内检查。
4、水、乳性涂料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
墙面、顶面必须平整、不掉粉、不起皱、无漏刷,大面无明显色差、泛碱、返色和刷纹,无明显砂眼、流坠、起疙和溅沫现象。检验应在涂料干燥后,在自然光照下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。